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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一、公司注销所需材料    1、公司工商执照正副本;    2、代码证正副本、IC卡;    3、*登记证正副本;    4、近年来全部财务凭证及账本,年报;    5、公司关于注销的股东会决议;    6、清算小组名单;    7、程序:*注销、登报公告、公司清算、工商注销、代码注销、印章注销等。    二、清算组公告和备案:    清算委员会自成立日起60日内,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、一种当地省或省市级报纸上登报公告,*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。    (一)工商局备案    1、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公司备案申请表》(公司加盖公章);    2、公司签署的《*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*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*复印件(本人签字);    3、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(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,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;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);    4、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    5、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    (二)原审批机关    清算委员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、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、制定的清算方案,经企业权利机构确认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。    三、*局完税申请:    (一)纳税人到主管*机关领取《注销*登记申请表》,并按规定填写。    (二)纳税人将填写好的《注销*登记申请表》送交主管*机关,并提供下列有关    *、证明、资料:    1.主管部门或董事会(职代会)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*;    2.原主管*机关核发的*登记*正副本、《*购用印制簿》、剩余的空白;    *和其它税收票证;    3.主管*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*、证明、资料。    (三)原主管*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*、证明、资料核实无误后,在收到纳税人《注销*登记申请表》和上述*、证明、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清理收缴纳税人的原*登记*正副本、《*购用印制簿》、剩余的空白*以及其它税收票证。    (四)原主管*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《注销*登记申请表》和上述*、证明、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结清纳税人的应纳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,并将签注审核意见后的《注销*登记申请表》退还一份给纳税人;如纳税人不能按期结清应纳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的,原主管*机关应依法处理。 标签:     南通市代理变更   南通市代理变更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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